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奧斯堡信條簡介
本會章程第二條中明定除了《聖經》之外,《使徒信經》、《奧斯堡信條》與《路德小問答》皆為本會承認之重要信條,而當中以《奧斯堡信條》的內容最多,也最令本會弟兄姊妹感到陌生。
所以,當文字委員會在草擬本會刊物出刊計畫時,首先想到的便是將《奧斯堡信條》的內容,在每次刊物中逐條介紹與說明。期盼能夠使本會弟兄姊妹能認識這重要的信條,並且藉此了解信義宗的信仰核心。
1530年1月21日,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查理五世下令於奧斯堡召開帝國議會,其主要目的是組織聯軍對抗節節逼近的土耳其人,因此必須試著聯合因宗教改革而紛亂的國內諸侯。薩克森選帝侯約翰與威登堡的路德、墨蘭頓等人會面後,決定在奧斯堡國會中提出薩克森地區教會所承認的信條。最終此信條由墨蘭頓主筆並在國會中發表,並很快地成為許多支持改革陣營者共同承認的信仰宣言。
《奧斯堡信條》分為兩大部分。在前二十一條中,威登堡的神學家們本著聖經,清楚地闡述己方的信仰立場。墨蘭頓特別在第一條以「我們教會」作為開頭,似乎已經間接宣示改革陣營將走向與羅馬天主教分道揚鑣的路上;「我們教會」於第二十一條之後的總結中再度出現,為威登堡改革陣營立下鮮明的旗幟:這就是我們教會所相信並教導的道理。
另外,第二部分是因著與天主教會的爭辯而提出的抗辯信條,正式名稱為「關於濫用事項的更正條款」。墨蘭頓從路德許多著作當中整理出七條信條,清晰地指出「我們教會」的立場並沒有違背聖經教導,反而是天主教會許多規定與作法有待商榷。值得一提的是,《奧斯堡信條》不僅表明威登堡改革陣營與當時天主教會在信仰立場的區別,同時也表明與天主教會相同的部分,甚至,也強調與其他改革陣營的區別及相同之處。
因此,儘管信義宗(Lutheran)一詞早在1519年的萊比錫辯論中出現,是天主教神學家厄克為攻擊路德使用的貶義詞;但在《奧斯堡信條》提出之後,越來越多教會以「信義宗」自居,而不是「改革宗」。這樣看來,墨蘭頓宣讀《奧斯堡信條》的那日,足可稱之為信義宗教會的生日,由此也凸顯了《奧斯堡信條》對信義宗教會的重要性。
如今,身為普世信義宗教會一份子,距離《奧斯堡信條》發表已有將近五百年的時間,我們是否已經與當時所謂的「信義宗」漸行漸遠?抑或仍然持守威登堡的神學家們在《奧斯堡信條》中試圖維護的立場呢?又或者,我們已經一點都不在意這些神學爭論的是非對錯,一心想著只要教會增長,管他用什麼神學或方法?就讓我們在往後對《奧斯堡信條》二十八條的介紹與說明中,找到屬於我們中華基督教信義會的答案吧!
(文∕得勝堂 周士煒牧師)